12月7日,日照市金融办、日照市工商局、日照市国资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企业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的通知》(日金办发〔2012〕58号),日照市金融办、日照市财政局、日照市工商局、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银监会日照监管分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日金办发〔2012〕59号),明确要求本市范围内的非上市股份公司、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或国有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等都应进行股权集中登记托管,指定蓝色产权为股权集中登记托管专业机构,所质押股权须先到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托管,在借款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有权按照约定通过托管专业机构公开处分所质押股权。
随着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日照管理中心的挂牌和文件的下发,蓝色产权“产权交易平台”、“股权托管与质押融资平台”、“股权交易平台”三大平台功能已初步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