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日照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11月16日,日照市财政局正式下发《关于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中心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交易机构的批复》(日财国资〔2012〕11号),明确指定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中心(下称蓝色产权)作为日照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开处置国有资产的唯一产权交易机构,承担日照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任务。
这是继《关于加强日照市市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日国资字[2012]18号)之后,日照市出台的又一规范国有资产进场交易的重要文件,对于加强各类国资监管,助推蓝色产权“资源配置平台”功能提升起到关键作用。
蓝色产权作为立足日照,辐射蓝色经济区的“综合性交易平台”,自12年3月揭牌成立以来,积极发挥区域性资本市场的作用,努力打造三大平台,即“产权交易平台”、“股权托管与质押融资平台”和“股权交易平台”,着力推进蓝区国有资源市场化配置以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下一步,蓝色产权将不断加强流程规范化、服务专业化、市场充分化建设,持续打造功能健全、运行高效的综合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