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型汽车集团20%股权完成划转

发布时间:2014-07-18 浏览次数:135次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山东省国资委将其持有的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汽集团)全部股权及享有的权益80%无偿划转给济南市人民政府,20%无偿划转给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之后,我公司与济南市国资委顺利完成了章程修订工作。2014年7月9日,省国资委下发中国重汽集团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文件,将19531.6万元国有资本及享有的权益无偿划转给我公司,并相应增加我公司的国家资本。中国重汽集团是我国重要的重型汽车生产厂商,也是全球重型卡车行业的知名厂商,技术实力雄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品系列丰富,在国际、国内建立了庞大的经销商和服务体系;市场占有率排名前三,一直保持出口领先地位。

  目前,中国重汽集团国有股权划转工作已基本完成。我公司根据省政府的决定接收中国重汽集团20%股权,是完成省政府和省国资委赋予公司的使命,是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职能的充分发挥,是服务于全省经济发展大局的应有之举。接收中国重汽集团股权,将进一步夯实我公司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作用,有利于探索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股权管理的新思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一步,我公司将按照章程约定尽职履责,积极发挥股东作用,促进中国重汽集团科学发展。